中華民國103年5月27日圖書館館務會議通過
中華民國107年8月20日圖書館館務會議修正通過
中華民國107年10月25日圖書館委員會修正通過
中華民國112年4月25日圖書館館務會議修正通過
一、依據校外人士入覽要點第七條,為配合公館分館管理需求及服務提供,特訂立此規定。
二、校外人士須年滿十八歲或具備大專以上程度,憑藉有效個人身分證件(僅接受國民身分證、駕照、健保卡、護照、居留證),於1樓流通櫃台換取臨時閱覽證入館,未攜帶證件者,本館得拒絕其入館。每日限額20位名額,換滿為止,恕不接受預約或保留。
三、本館館藏資料,歡迎校外人士閱覽及使用,惟不得外借,亦不得使用3樓SMILE區資源及各項視聽服務。
四、為優先保障本校師生閱覽權益,如遇本校期中考及期末考準備週,將全面暫停開放校外人士入館閱覽。
五、校外人士入館參觀,須遵守本館各項規定,否則本館得拒絕其參觀閱覽。
六、本細則經圖書館館務會議通過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